長子(參16節以掃的例子)的族長時代之明顯不同。在基督教會裡,每一位屬神的兒女都在同一個立足點,這樣的群體非但是極其獨特,而且是絕無僅有的。我們應該注意,對保羅而言,只有一位長子(prōtotokos),那就是基督(西一15)。如果諸長子(prōtotokoi)是指在基督裡重生的人,與這節經文的觀點就有某些關係157。他們的名字錄在天上,說明他們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正式接納的成員。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這個觀點,也可以在路加福音十20,啟示錄二十一27找到。 這節經文第二部分的焦點轉向審判的主題,並且是從已經死去的人,和仍然活著的人的觀點著手探討。審判的權柄是屬乎眾人的神,這特別強調一個事實,那就是︰祂的審判與祂所啟示的屬性相一致,換句話說,祂無所不知,所以祂的審判是普世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神在這裡不只被視為一位定罪的審判者,也是察驗辨明人心的審判者。 靈魂(呂譯「靈」)這個字給我們一些提示,因為作者已經在本章9節描述神是萬靈的父。而且也敘述了天使是「服役的靈」(一7,引自詩一○四4)。很顯然這個字是用來指屬靈界的族類而言的。然而,這節經文告訴我們,這是一群被稱為被成全之義人,與天使有別。「義人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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